综述
坐落在美国东北部新罕布夏州汉诺佛镇的达特茅斯学院(Dartmouth College),与同是常春藤盟校的哥伦比亚大学正好恰恰相反:哥伦比亚大学处在全世界最繁华的大都市纽约闹市区,而达特茅斯学院坐落在偏僻却景色秀丽的北方小镇。地域上的不同决定了两所学校所吸引的学生性格上的明显区别。位于世界文化之都,满街都是博物馆、剧院、音乐厅、画廓与书店的哥伦比亚大学,以热爱知识的浓厚气氛著称,而在达特茅斯学院学生中间,则向来存在一股“反智力”(anti-intellectual)的趋势。典型的哥大学生是文弱而睿智、满怀激情地为世界上的究人弱者而奔走疾呼的知识分子,但达特茅斯典型的学生是些虽然聪明但不热衷思考,不十分关心抽象概念和“主义”,容易融入主流的体育健将们。
达特茅斯学院 体育中心
他们性格奔放开朗,爱玩爱闹,男生中百分之四十一,女生中百分之二十八都参加了学校的史弟姊妹会,是常春藤盟校中比例最高的。他们思路敏捷,但关心的是个人“如何成功”,而非世界“为什么一切会是这个样子”。他们很冷静实际地相信:“改变世界的事件并不会在新罕布夏的汉诺佛发生”。
从达特茅斯出来的学生大都做生意,却很少有人在学术界独占鳌头——美国各大学的校长们几乎没有一个是从达特茅斯学院毕业的。
喝酒好汉和体育健儿
在与世隔绝、“一年有六个月冬天”的汉诺佛长住难免会无聊,达特茅斯的学生们得自己想法子寻欢作乐。在常春藤盟校中,达特茅斯的学生最热衷于社交,喝酒似乎是他们最喜欢的“课外活动”之一,在兄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中,啤酒是必不可少、最受欢迎的饮料。达特茅斯学院的学生们创造了各式各样的游戏来比谁喝酒更多,“啤 破古摇这类的游戏就是他们的首创;附近的酒吧也是他们课余周末经常光顾的地方。尽管校方有禁止不够年龄的学生喝酒的规定,但往往有名无实,极难执行。学生们振振有词的辩护词是:“达特茅斯这么冷,所以我们喝酒比其它学校要多。”
达特茅斯学院的学子也以喜爱体育和室外活动而著称。他们的橄榄球队经常在常春藤盟校的比赛中蝉联冠军,篮球队也可算美国大学篮球队中实力最强者之一,足球、长跑和冰球队也从不示弱。
达特茅斯的校园保留了老新英格兰地区的那种粗犷的特点,而达特茅斯的学生,尤其是男生,也似乎有意识地显出一种“零下二十度也不用扣补衫扣子”的气概。
自称学院的名校
达特茅斯是常春藤盟校中唯一叫“学院”(college)而不叫“大学”(university)的。在美国,“学院”的名称一般都专指那些只提供本科教育的高等院校,达特茅斯学院其实也有一千多研究生,但它对自己的称呼始终是“学院”,表现了它对本科教育的专注和重视。
话虽如此,今天毕竟不是殖民地时期,工业文明也已被跨越,在二十一世纪触手可及的时候,达特茅斯学生们固有形象已开始改变了。毕业于哈佛和耶鲁两所名校的现任校长傅雷德曼(Freedman)一九八七年上任,十一年来的努力,一直是为了改变达特茅斯学院似乎不大注重智力发展,而以喜欢玩乐著称的形象。
道德曼多次声称:他更喜欢那些“最大的快乐也许并不来自于与同学们交往,而是来自于写诗、拉大提琴、解数学谜语或是翻译卡度拉斯这种孤独的事情”的学生,他想让达特茅斯学院对这样的学生更有吸引力。这些努力已经开始显出成效。
千万别误会:以为开派对或爬山就是达特茅斯学生们唯一天分。这所建于一七六九年,历史悠久的学院毕竟还是录取率保持在百分之二十上下,毕业率全国最高,在一九九八年度《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大学排行榜中排名第七的常春藤名校。它比同属常春藤的哥伦比亚大学、布朗大学和康奈尔大学,都要高出好几个名次,教学质量也是无可挑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