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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德哥尔摩大学的欧洲法硕士学制为一年。招收对象为已取得法学学位,并希望进一步学习欧洲法知识的毕业生。本专业主要研究的课题是欧盟的法律系统。课程主要以研讨会的形式进行开展,旨在帮助学生提升未来从事欧洲法律工作所需的技能。为实现这一目的,本课程将使教授学生明确法律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的各种方法,尤其将重点介绍欧洲法院制定的判例法。该课程的教学需要学生的积极参与,在全年的学习中学生需提交一些论文,参与案例研究,以及参加一年一度的模拟法庭竞赛等。在模拟法庭竞赛表现优秀的学生,将有机会代表斯德哥尔摩大学参加国际性的欧洲模拟法庭竞赛。一般情况下,本专业每年只招收30名学生。课程设置以欧盟宪法和制度法开始,接下来是欧洲商业法,重点是内部市场和金融法律,然后将学习欧洲竞争法。本专业由各领域资深的法学教授和研究员进行授课。在第二学期的后半部分时间将主要进行硕士毕业论文的写作,学生将在个人导师的指导下独立撰写欧洲法领域内某一课题的研究论文,导师通常由法学院的教授担任。论文需要在学期末之前完成。本课程为全日制教学,要求学生必须参加课堂教学和研讨会。
就业市场上对于欧洲商业和竞争法方向的优秀律师有非常大的需求,本专业的毕业生的就业前景非常光明。毕业生可担任政府机构或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也可在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公证、仲裁等机构从事相关工作,还可以在大专院校进行教学和研究工作。
学术要求:
申请者需具有法学学士学位,或具有修满180学分以上的法学学位(三年制学位)。
语言要求:
1.雅思6.0分,单项不低于5.0分;
2.TOEFL笔考600分,机考250分,网考90分;
3.无双录取。
1、封面页;
2、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3、英语成绩单;
4、护照含个人信息及照片页复印件。
弗莱斯卡蒂校区(Frescat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