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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课程仅供外国人参与学习,目标是让来自其他国家的学生(尤其是正在转变的国家的学生)对德国法律秩序和欧盟法规原则有一定的理解。由于在正在转变的国家中,许多法律都要模仿欧洲的传统来制定,所以学生需要深入的了解自己家乡的法律秩序,以便更好的使用新的法律。
本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方向有:在政府、学校、国际组织、欧洲当局、外交服务、国际大型跨国公司等从事法律制订、法律研究、法律教学等。
学术要求:
1、已经取得被硕士委员会承认的学士学位;
2、学士学位阶段学分换算成ECTS学分至少180学分;
语言要求:
1、德福总分至少16分,单项至少3分;
2、雅思6.5分以上,托福笔试550分以上;
3、有双录取。
1、大学学习课程、成绩单、毕业成绩官方副本(原文及译文);
2、自我介绍信,写明自己的学习动机和对未来学习方向的兴趣;
3、两封两年以内由大学教师提供的推荐信;
4、APS审核通过书;
5、表格形式的个人简历;
6、陈述自己之前的大学学习、考试分数及获得学分;
7、德福成绩单。
不来梅大学(Bremen)
德国不来梅大学Universitat Bre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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